根据《中南大学本科生大类内专业分流指导意见(试行)》(中大教字﹝2018﹞59号)、《2023级自动化与电气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依据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指导思想,按照“自主申请、遵循志愿、成绩优先”的指导原则,经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核,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,现将分流结果公示如下: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4年4月8日-2024年4月14日;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向自动化与电气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书面反映(信息楼225),由大类工作小组负责答复。
联系方式:88879707,万老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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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.4.8